婚后购房时,婚前支付的百分之二十首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白银律师

法律分析:如果是结婚前买房,且房款全部付清的,算个人婚前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结婚前付了首付,余下办理按揭,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(或加上自己父母)的,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,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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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,婚后夫妻共同还贷,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,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。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,在离婚房产分割时,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,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,该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。
婚后双方购买的房产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怎么分割由双方自己决定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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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之后对于婚前共同买房财产的分割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如果是婚前各出一半价款,婚后共同还贷的,离婚时对该房产平分即可;如果是婚前按比例出资,婚后无需还贷的,按照出资比例分割;房产为婚前一方所有的,即为该方婚前个人财产,不用分割。法律依据: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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